当前所在:首页 > 经典报道 > 通辽市农牧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通辽市农牧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3-05 作者:佚名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通辽市农牧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动物疫病防控队伍建设,满足我市动物疫病防控需要,根据《通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通机编字﹝2022﹞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通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通辽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要求以《公告》和《岗位表》为准,报名时出生年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年月填写;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专业有具体要求的,需按岗位要求报考。

  5.涉及专业技术职称系列问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详询选聘单位主管部门。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第一年不定等次)。

  7.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8.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活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和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考后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选聘单位负责解释选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业资格等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应聘人员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8--9日,8:30--12:00,14:30--17:30。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通辽市农牧局814办公室(科尔沁区建国路北2349号)。

  本次公开选聘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初审后,各选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通辽市农牧局官网上公布取消岗位计划。

  1.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须完整真实填写报名表中个人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大、中专院校及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原件、3张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需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公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或《引进人才登记备案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审核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

  6. 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考核结果确定后未达到称职及以上或合格及以上的,取消资格)。

  7.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上述复印件须履行复印手续。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通辽市农牧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聘公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签署承诺书。凡弄虚作假、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放弃选聘资格,对随意放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通辽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2.面试地点及时间:具体面试地址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为10分钟,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5.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到3:1以上的岗位,按照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进入体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选聘计划数的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农牧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在由通辽市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农牧局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一般由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选聘岗位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

  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质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

  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任免审批表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农牧局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书面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岗位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在通辽市农牧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使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

  2.岗位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对拟选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书面呈送市委编委会后,由市农牧局到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通辽市农牧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通辽市农牧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命制、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保证面试安全有序。

  本公告由通辽市农牧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475-8236742

  监督举报电话:0475-823646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1通辽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通辽市农牧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tzgg/2023-02/27/content_78341c167c074a8eb81d04da270aceb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