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落实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责任清单整改措施(序号17)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琼自然资函〔2021〕268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予以网站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关于落实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 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责任清单整改措施(序号17)整 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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