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1月24日-27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下沉”渔港码头、“身入”渔船渔民,对全市沿海县区渔港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通过进渔港、登渔船和检查渔船进出港报告系统等方式,核查渔船消防救生设备配备、通导设备配备使用、职务船员配备等情况,确保出海渔船“船适航、人适任”。督促要求渔民严禁在渔港港区内或渔船上燃放烟花爆竹,并提醒其做好渔船安全防火和值班值守工作。
督查组要求各县区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出海作业渔船的规范化管理,时刻掌握渔船动态,要及时了解海上风浪情况,需要通知渔船回港避险的,第一时间通知到位,并督促渔船返港,确保安全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二是要加强巡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省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与要求,深入开展渔港码头以及渔船集中停泊点安全检查,提醒渔船及时做好船只泊系固定和船上防盗、防火、值班等工作,严禁在渔港及船上燃放烟花爆竹等。三要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应急值守,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春节期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渔港及渔船临时停泊点8个,排查安全隐患1个,有效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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