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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推介具有典型性、先进性、创新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典型案例(二)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宁洱通达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1年,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太达村委会南门口村,现有成员135户、425人。合作社组织群众抱团发展茯苓产业,有力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合作社先后被评定为国家、省、市、县四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荣获云南省优质种业基地,云南省科技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云南省第一批定制药园等称号。

  一、挖掘资源优势,“小茯苓”孕育“大产业”

  宁洱县位于东经100°43'至101°37',北纬22°至23°36',热量充足,雨量充沛,森林茂密,是思茅松的主产地,思茅松的松桩、松枝、松荚、松针等剩余物是茯苓最好的寄主。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宁洱县部分农户开始零星种植茯苓,摸索人工种植茯苓技术,在省、市、县大力发展“云药”的政策激励下,宁洱通达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在合作社成立之初,当地茯苓菌种大量外购,投入占茯苓种植环节生产成本的50%以上,合作社瞄准这一短板弱项。派出专业人员学习茯苓菌种培育技术,引进先进育种设施,建盖了菌种培育用房,具备了年培育茯苓菌种100万袋以上的能力。仅2021年,合作社向成员户统一提供优质茯苓菌种101万袋,实现菌种100%自给自足,菌种单价1.80元/袋,共计为成员节省菌种购买成本50.5万元。合作社从菌种端的节本、提质、统一品种做起,三箭齐发助推当地茯苓产业不断扩大规模、高速成长,合作社茯苓种植面积已扩大到10100亩,年产值1650万元,真正做到了“一社兴一产,一社富一方”。

  二、提升品质溢价,“土疙瘩”变成“金饽饽”

  合作社全面推行绿色生态生产方式,建设产加销一体化全产业经营链条,显著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合作社加强源头质量把控,实行统一技术、统一菌种、统一包装、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的“五个统一”经营模式,制定了《宁洱通达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茯苓种植技术规程》,定期组织茯苓种植经营技术集中培训,派出技术员到成员户的茯苓种植基地检查指导,确保茯苓产品的高品质和标准化。合作社还建立了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对茯苓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面规范记录,定期对茯苓质量进行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合作社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保护,产品先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中国森林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产地认证。合作社产品采用统一包装,注册了“那驰”商标,产品远销安徽、成都、广西等地。2021年,合作社成员生产的1500吨茯苓全部由合作社统一加工、销售,实现销售收入1906万元,茯苓这个原来长在山冲泥土里的“土疙瘩”。真真正正成为带领当地村民致富的“金饽饽”。

  三、坚持规范民主,“小农户”组建“正规军”

  合作社坚持向规范要效益,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为每位成员填发成员证,建立成员账户。合作社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议事记录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收益分配制度等,并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办社。合作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对重大财产处置和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等事项进行审议,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合作社每次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主题、商议情况、商议结果,会议记录经所有参会人员审阅签字后,存放在合作社办公室,以供本社成员查阅、监督,真正做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合作社聘请了专职会计人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记账、核算,财务支出(包括资产处置)严格执行《宁洱通达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500元以下财务支出由理事长决定,支出500至10000元的由理事会决定,支出10000元以上的由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按季度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编制成财务公开一览表,提请监事会审议并签写审核意见后,张贴在本社办公场所,以供本社成员查看监督。

  四、携手共同富裕,“小资本”促进“大增收”

  合作社的成立,激活了土地、资金、农户等生产要素和农户增收潜力,提高了茯苓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通过统一组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销售,合作社与成员建立了购销、出资、务工、流转、培训等多重利益联结机制,最终达到增加成员收入的目的。在收益分配中,合作社严格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宁洱通达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宁洱通达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每年从盈余中提取10%作公积金,提取10%作公益金,当年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60%,按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分配40%。2021年,合作社从收益中提取公积金18.3万元,提取公益金18.3万元,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成员109.5万元,按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分配给成员36.5万元,合作社统一经营收益分配环节共返还成员146万元。2021年,合作社成员通过茯苓生产和合作社收益分配两个环节共获得收益1514.9万元,户均获利11.2万元,人均获利3.6万元,合作社成员户均收益比宁洱县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户均收益的7.2万元高出4万元,高56%。

  

  

  

  


原文链接:http://nyncj.km.gov.cn/c/2023-01-13/4647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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