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三年立法工作规划(2023-2025年)》要求,现行《汕头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发展现状,且上位法能够满足我市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工作需要,拟对《规定》予以废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自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2月14日截止。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电子邮箱:stzcfgk@163.com
2.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路振海大厦707,邮编:515041,联系人:陈同志,办公电话:88135859。
特此公告。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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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nyj/zwgk/tzgg/content/post_2174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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