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处置难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珠海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征求《珠海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平竞争性审查意见。如认为存在违反《反垄断法》《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一并提出。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到snyncjxmk@zhuhai.gov.cn;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我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268号(邮政编码:519000);收件人: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兽医管理科许文元(电话:0756-2238793)。
附件:1.《珠海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珠海市动物诊疗机构诊疗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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