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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中山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法治化水平,在2022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得第一名,入选省、市典型执法案例各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验获全省推广。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全面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专题学习讲座,并充分利用政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宣传阵地,多形式、多维度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2.持续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水污染防治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并学习传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

  3.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执法事权调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等重要法治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牵头组织研究重大涉诉案件,带头包办化解信访事项,带头领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本年度共研究审议规范性文件10件(含未印发文件2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宗。

  4.加强法治建设整体谋划统筹。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及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按时收集汇总落实情况,并厘清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山市2022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责任清单》《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等文件,就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二)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修订出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将本年度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10份文件(含未印发文件2件),全部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范围,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促进依法、科学、规范出台政策文件。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文件12件。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编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1项涉及生猪稳产保供的文件纳入年度目录,并公开发布。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我局部门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民意征集,时间长达30日,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同时,严格落实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有效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可执行性以及公信力。

  3.深化合法性审查制度。出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将十一类事项纳入清单,强化对重大行政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合同、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等文件89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34条,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三)促进政府职能更优更快

  1.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AB岗制度”等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审批事项3791件。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100%、一次办100%、就近办100%,5个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6个事项纳入全省“一照通行”试点范围。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事项清单,公示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办理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事项,为社会公众提供精准化的服务指引,规范权力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行政事业型收费清理,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清单之外无收费项目。

  3.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一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中山日报、南方日报合作定期刊登工作专题报道,在“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中山+”及局政务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部门政务动态、通知公告、便民信息等内容。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度)》《中山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度)》和《中山市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度)》等文件,推动及时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信息,局政务服务网全年新入库信息6244 条,包括政务版信息2361条、农业扶持政策系统信息274条、农作物气象信息47条、蔬菜检测3507条及其他信息55条。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按时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9宗,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四)持续深化乡村依法治理

  1.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制定《中山市2022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压实工作责任。组织镇街和乡村干部参加“2022年乡村治理骨干全国示范培训班”,逐步提升基层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印发《中山市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和“一张图”治理方式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运行机制措施,拓展应用领域,激活乡村自治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2.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制定《中山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全面铺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织举办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加快培育一批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超额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目前,全市已有166个村(社区)育成学法用法示范户,累计认定示范户188名。

  3.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休闲农业发展新态势,创新推进“亲子游+农业普法”新实践新模式,在市农业公园“二十四田园”建成我市首个农业普法基地。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及诚信宣传等专题法治教育活动14场,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面向基层开办“乡村振兴大讲堂”“宅基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等培训,不断培养基层农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习惯和自觉。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大对农资质量、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休禁渔期等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打联动、渔政“亮剑2022”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38宗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其中,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名义立案12宗(其中4宗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名义立案26宗,依法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中山市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试行)》,规范大要案办理。加强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环节实行音像记录,对现场调查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涉案物品抽样检测、查封、扣押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及时规范公示执法数据,本年度共公开行政许可数据4258条(其中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495条)、行政处罚数据34条(其中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26条)、行政征收数据60条、行政检查数据302条。

  3.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研究起草《中山市农业领域事后监管规则和标准》《中山市农业领域行政执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清单》等制度。探索推进非现场执法,在省执法信息平台录入检查对象184户。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明确全年抽查事项、检查比例、抽查时间等事项,如期完成全年抽查任务25项,其中,联合抽查4项。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配强配优法治工作队伍。为法制审核机构配备2名法学专业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干部,从市镇两级农业农村部门遴选59名业务骨干组成“三农”普法工作队伍。新增执法人员4名,总数达47人。新增公职律师2名,总数达5名。聘请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2.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举办《行政处罚法》《保密法规与业务实例》等法治专题讲座。高质量组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参与率及满分率均为100%。继续加大对镇街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累计举办执法培训班7期,下沉镇街开展跟班指导57次,编写执法案例3个,编写农业专业执法试题14套,并编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汇编》《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指导模板》《非法占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案例重点文书实务指导》等指导材料。

  (七)自觉接受约束监督

  1.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件(主办11件、会办29件),办理政协提案44件(主办14件、会办30件),积极回应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

  2.强化审计监督。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出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系统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对2021年度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收支、部分重大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落实。同时,配合市审计局对2018至2021年“特色精品村”“美丽宜居村”建设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对能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依法配合司法监督。对本年度以我局为被告的5宗行政诉讼案件,全部按规定配合做好答辩及庭审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落实《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一审行政案件全部由负责人出庭应诉。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农业普法品牌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农业普法的亮点与特色未充分展现;三是公职律师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扬长补短,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完善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严格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常态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依法、规范、科学出台行政制度文件,动态及时清理与农业农村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制度,构建完善科学完备的“三农”政策体系,为农业农村法治化提供制度支撑。

  (二)持续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加大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休禁渔期、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规范公示执法数据,关键执法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继续深入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执法精细化水平,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包容的发展环境,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持续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促进发展全过程。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拓展“互联网+农业法治宣传”新模式,通过部门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推动普法与“三农”中心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挖掘和培育农业农村普法特色和亮点,打造更具部门特色的普法品牌。

  (四)持续强化依法治理能力。落实落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第一议题”学习清单。组织干部参加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至少举办2期法治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三农”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本领和能力。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222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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