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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1-02 作者:佚名 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6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2022年7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三个方面47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调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要求,强化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9次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着力解决“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为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局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过程跟踪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其他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向实处深处延伸,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体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重点问题解决。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党组坚持开门整改,在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上,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有关室(组、办)咨询政策规定,充分听取吸纳驻局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中共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整改工作清单》,明确三大方面47个问题,并按照学习提升思想认识、个案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思路,制定了188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建立台账管理和对账销号落实机制,形成层层压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落实干部管理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文件,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南》等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不研判不启动、动议即审、该核早核、延伸考察、“凡提四必”和“双签字”机制。严格执行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坚持客观公正的干部考核原则,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明确一票否决的事项。

  (五)注重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江门“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党组坚持把抓好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决策部署、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6+3”工作部署相结合,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与深化农村改革相结合,与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强化成果综合运用,建章立制37项,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全市“三农”各项工作上新台阶。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5.1亿元,增长9.2%,增速均居全省第一;江门连续第四年在全省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被评为“好”等次,连续第三年在全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在防御9号台风“马鞍”时,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深入渔港防疫一线,坚持生命至上,顾全大局,勇于担当,彻夜奋战,及时妥善安置到我市紧急避风的外市籍渔船542艘1994名渔民安全上岸,实现零疫情输入,得到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发文表扬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函感谢,并受到省防总点名表扬,体现了“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

  二、坚持真改彻改,逐条逐项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集中整改期间,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3个),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4个,均按计划扎实推进。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扶贫衔接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政策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驻镇村第一书记的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加强衔接项目申报环节审核和入库管理,提高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造血式”产业帮扶项目资金比例至76%,受惠对象逐步由脱贫户拓宽到脱贫户、薄弱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推动东西部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对涉农领域资金支出进度监管,对扶贫资产运营情况、2021年度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等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和资料审查等方式,形成扶贫资产专项检查报告,督促涉农项目推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和绩效。

  二是着力破解涉农资金支出进度慢难题。修订《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预算管理制度》《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加强预算、采购、项目等方面管理。积极协调推进渔业项目补助剩余资金调整工作,加快资金使用和推动绩效目标实现。全面实行“项目清单制、每周调度制、专人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成立联合督导小组,通过召开分析会议、现场督导、发提醒函、约谈分管县区领导、定期通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堵点难点进行分析研判、指导,分类施策化解难题,加快涉农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

  三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会议、文件精神,动态调整本行业、本部门疫情防控措施,抓实抓细农村地区和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系统人员外出审批报备管理和核酸检测工作,做好党员义工支援胜利社区核酸检测工作。集中整改期间,共组织召开党组会3次、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11次专题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和研究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制发本行业、本部门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文件6个。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意识。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和决策程序,规范党组会议记录、纪要的撰写及审核把关。加强对农产品冷链物流优势产区产业园有关项目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验收资料不齐等存在问题制发整改通知,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组民主决策程序,着力解决“党组议事程序不规范”和“把关不严、仓促上会”两个问题。严格上会议题审核把关程序,印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议题材料模板》,明确不同上会材料的标准与要求,力求规范、扼要、全面、准确。建立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台账管理制度,纳入局重点工作督办管理,实行两周一报和定期通报机制。

  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党组会议记录“记什么”“如何记”“谁把关”和党组会议纪要如何撰写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此外,还借鉴先进做法,拟采用语音转录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增强党组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全面性和真实性。

  3.针对对巡视、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化对巡视、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的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对审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2019年以来的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开展对下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将上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改进整改列为年度必须报告的事项,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巩固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成果,形成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举办财务基础业务培训班,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围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内控制度、工会经费等财务基础知识进行培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三是持续深化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绩效实现、审计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责任。针对财务管理问题,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提升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纠正“四风”举措不力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一是杜绝主责主业违规外包问题。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江门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掌握主责主业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政策。围绕七项整治重点,开展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主责主业项目违规外包问题自查自纠,并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停止2022年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的农村集体“三资”检查计划,改为由责任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和交叉检查。

  二是提升执法监督工作质量。组织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提高敢担当、善作为意识。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规则》,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的登记、评级、交办、跟踪、办结等各方面进行规范,重点加强对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线索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效能。建立统一的海洋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台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提高海洋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效能。

  三是提高干部职工工作责任心和严谨性。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存在财务问题较多的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提高相关财务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事业单位的财务相关制度,着力加强账务内控管理,在线上线下业务办理过程中明确财务人员、单位领导的审核和审批要点,压实每一环节的责任,形成预防和解决事业单位财务问题多发的长效机制。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高公务用车规范使用管理意识。开展“私车公养”问题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用车台账、加油、维修、保养、报销等各环节监管。强化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及公务加油卡管理使用人员的廉洁教育,提高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人员廉洁用车意识。

  二是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提高公务接待规范管理意识。加强公务接待、饭堂费用支出的财务单据审核,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和“无审批不接待”两项制度,对用餐费用进行独立核算。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费报销凭证进行明确,要求包括派出单位公函、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其中接待清单中实际到访人员名单、陪同人员名单和接待菜单作为必须的佐证材料。

  三是加强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追究所属单位违规报销药店购药费问题责任人责任,并收缴违规所得。围绕是否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情况,组织开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编制福利费专项检查报告,加强内容控制管理,形成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加强培训费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对“培训经费由培训主办单位自筹解决,不得向学员及其所在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意识。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避免转嫁相关费用。

  3.针对日常管理松懈,内控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内控制度汇编手册》,强化制度衔接,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等六个经济活动规范管控,实现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二是规范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深入学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及《江门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开展国有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接续推进固定资产优化调配、报废处置等工作,妥善处置盘亏、盘盈资产。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资产配置与管理跟踪流程,实现国有固定资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项目档案和采购资料管理。加强档案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档案意识。制定《项目资料目录》,按照“前期准备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绩效评价阶段、后期及其他”等五个阶段要求,整理2019-2021年的采购项目档案资料卷宗406份。

  四是加强财务内审管理。围绕出差补助和加班补助发放等情况,开展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住宿清单不全、报销表填写不规范、经办人员签名错漏、重复报销等问题落实整改,并追回相关费用。

  4.针对项目组织、实施、监管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流程管理。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制定《项目资料目录》,落实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二是加强项目专家库管理。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专家评审程序和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评审工作公信力。拓宽专家征集来源,扩展在库专家至387人,其中新入库专家322人,第三方专家344人、占比88.9%,比旧专家库占比提高56.5%。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围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内控制度、工会经费等财务基础知识,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意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督促各层级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提高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

  (三)关于党建主业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党建主责主业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成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集中整改期间召开8次党组会议,涉及理论学习议题42个,其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会议精神共34议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共8个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加大党组对各党支部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党建工作量化考核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党组书记牢固树立抓党建主业意识,带头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每季度听取1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已组织召开7次机关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党建工作,讲党课2次,并主持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党课辅导等。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建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每季度制定印发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并将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学习对象。共召开支部大会40多次,召开支委会120多次,党建指导员讲党课10人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20多次。举办2022年党务干部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是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关。规范入党程序,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名,吸收为预备党员2名,预备党员转正2名,均严格落实有关程序要求。制定《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党员培训计划》,加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印发《关于做好党员档案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五查五看”专项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整改。

  五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南》,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做实干部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并对属于需开展延伸考察的干部进行延伸考察,力求全面准确考准考实干部。

  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及时对职数空缺情况进行研判,做好统筹规划,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局机关科级职数空缺率由25%下降到5%。做好专业人才规划,通过公务员招录、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已补充2名对口专业人才和2名引进博士到局机关工作,有力化解局内人才紧缺问题。

  七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思想认识。规范档案查借阅审批和出入库登记手续。组织对73名2019年以来提拔晋升在职在岗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回头看”,对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强化人事档案室库房管理,落实“三室”分开要求,增设监控和消防设施,消除了安全隐患。

  八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干部兼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干部兼职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干部兼职手续。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范围、审批流程、纪律要求等,做实做细干部因私出国(境)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证照持证情况专项核查,确保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应管尽管”。

  九是加强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及江办《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举措》,正确认识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修订《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度》,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印发《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初签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书。印发《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调研党建工作和讲专题党课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局领导班子调研党建工作19次,讲党课4次。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谈话工作的通知》,推动党内日常谈话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展党内谈话累计100多人次。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形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的制度。修订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在全系统开展重点岗位风险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77条。

  三是压实干部教育管理责任。制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节假日廉政短信提醒,检查落实外出请示、报告和报备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明察暗访,每季度通报情况。举办保密知识培训班,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全局系统干部的保密本领和保密意识。

  (四)关于十三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的实度深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季度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不少于1次,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党章党规和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贯彻,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大力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在江门落地见效。

  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精神,明确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发挥党组班子表率作用。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局党组民主决策议事程序,明确上会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议决充分。

  三是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党组成员带队到基层党支部检查指导力度。完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机制,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善党内谈话台账管理,推动党内日常谈话工作每年实现全覆盖。切实发挥局机关纪委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市直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规范机关纪委机构设置,完成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出台《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工作要点》,强化机关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廉政风险点隐患排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职能作用,下来将进一步充实机关纪委的工作力量,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四是严格借用人员管理。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江门市直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完善《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借用公务员管理制度(试行)》,规范局机关借用人员的情形、借用时间、借用人员数量、审批流程等,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

  五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修订完善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明确项目实施的资料收集、分类、记录的具体要求,建立项目档案定期进行归档的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

  六是扎实推进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往来账款进行清查,待出具审计报告后交由党组会议研究。

  七是加强财务内控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各项制度,从预算、收支、采购、合同、资产、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规范管控,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实现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组织开展财务基础业务培训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工作,以查促改,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提升规范管理意识和财务人员工作水平。下来将进一步明晰和加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内控机构的职能和力量。

  八是规范和加强工会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局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意识和业务能力。开展专项检查,对局机关工会、各基层工会的工会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就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集中整改期内,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常抓不懈,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不断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基石。进一步增强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保持攻坚状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一鼓作气、一抓到底。

  (二)持续发力后续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对正在推进整改的,严格按照要求,挂图作战、动态跟进、限时办结,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存在困难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进一步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创新举措攻坚克难,锲而不舍抓好整改。

  (三)持续强化成果运用。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江门“三农”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抓党建、抓改革、抓发展、抓安全、抓班子队伍建设中去,把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融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融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融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持续推进东西部共同富裕,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农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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