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委、襄阳及老河口市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整治措施,严防反弹回潮,力争精准出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作风,切实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学习领会、安排部署、制定措施和实际落实全过程。整合多个会议,合并同类事项,避免多头开会现象发生,腾出时间办实事,多做少说。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分别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开展纠治“四风”检查,强化对公务接待活动的规范化管理,禁止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等不正之风,优化“清廉机关”氛围。
二是注重思想引领,筑牢务实根基。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开展汉江禁渔专题讲座、农业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研讨等活动。积极响应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各股室工作职责,将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局党组成员确定实践活动问题清单共计18项,转化任务清单18项,截至目前已办结12项。
三是规范村级账务,激活发展动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平台,五级联网农村管理系统,规范农村“三资”台账,减少了台账和材料的填报。建立了村(社区)运转经费使用机制,解决了村(社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报账成本过高、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探索村级账目由第三方代理,已完成了李楼镇、洪山嘴镇的试点。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盘活乡村资源,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四是紧盯社群问题,提升履职成效。持续对汉江“十年禁捕”工作进行督查,1-12月,农业农村局与公安部门对沿江水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计34次,省禁捕办禁捕"回头看"工作组调研检查我市禁捕工作时,对老河口市汉江禁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围绕乡村产业发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社会治理等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工作,先后召开“三农”相关会议23次、进行督办调研活动30余次,截至目前,老河口市成功进入首批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荣获2021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评估验收二类地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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