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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农局发〔2022〕48号)

发布时间:2022-12-2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党委编办:

  现将《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机构编制

  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18号)文件精神,顺利完成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积极防御、主动治理、人病兽防、关口前移”的方针,突出问题导向,压实属地责任,统筹调整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力量,优化存量、补充增量,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实行定责定岗定人,全链条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为筑牢国家生物安全屏障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机制优化、保障有力、运转高效、上下贯通的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 实现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职责明确到机构和岗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基层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动植物疫病检测和诊断能力。完善动物疫病预防兽医实验室、村级兽医室、疫苗冷库、农作物病虫害鉴定实验室和植物检疫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加快农作物病虫观测场布点建设和升级改造,持续提升覆盖全市的基层植保监测预警水平。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参与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工作。

  (二)提升动植物疫病防控能力。指导生产者落实免疫、消毒、生物防治、安全用药等综合措施,推进动植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疫病净化工作,支持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场、动植物检疫隔离场。持续推进联防联控,强化综合治理、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

  (三)提升动植物检疫监管水平。依法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监管、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制度,严防动植物疫情传播蔓延。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实现畜禽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互联互通,免疫、检疫、监管、执法互为印证的动物疫病防控闭环管理。加强水产苗种检疫、水生动物防疫及疫情测报、水产品检测、病死水生动物和病害水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加强种子、种苗等植物和植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调运、销售未经检疫的种子种苗等行为。

  (四)提升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制定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动植物疫情报告、处理等措施。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职能职责。县级政府落实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把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主管本辖区的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其所属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责的机构负责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动物疫病净化和消灭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屠宰场的设置指导、标准化创建和相关管理等工作; 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检疫技术培训与新技术推广等职责,参与动物防疫日常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 承担植物保护(植物检疫)职责的机构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防治技术指导、农药(械)及其他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植物检疫等工作。乡镇政府要将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纳入本级属地事项责任清单;乡镇政府及其承担动植物防疫职责的机构,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健全防控体系。县级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切实将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防控指导、检疫监管、应急处置等职责落实到相关机构承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和业务指导,理顺动植物检疫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形成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防疫体系。乡镇政府要在相应机构内设置动物防疫岗位和植物保护岗位; 根据辖区养殖量和地域特点,在现有申报点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局,设立区域性的动物检疫申报点。

  (三)配强队伍力量。县级综合考虑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农作物种植面积、病虫害发生种类、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加强动物防疫、植物保护工作力量,确保满足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乡镇按照定责定岗定人的要求,配齐配强动物防疫、植物保护岗位专业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行政村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和村级植保员,有条件的地方,村级动物防疫员和植保员基本补助可参照当地乡村医生标准执行。人员配备优先考虑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现有编制配满配强,确需增加编制的,优先从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调剂,内部无法满足的,由当地编制部门通过跨部门调剂解决。各地要保障在编的动植物疫病防控专业人员在岗,除重大活动外原则上不得抽调。

  (四)强化专业履职能力。各地要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人才储备,按照职责权限面向基层适度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倾斜; 优化县乡动植物防疫专业人员岗位设置,县级动植物疫病防控岗位原则上专业技术岗应不低于 80%,乡镇动植物疫病防控岗位应主要为专业技术岗位。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技能培训,特别是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到每3年轮训一次。

  (五)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强化人兽共患疫情、野生动物疫病及境外动植物疫情等信息共享。完善县乡联动机制,完善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分级响应制度,推进乡村动植物疫情网格化管理,探索“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 (植保员)”的动植物疫病防控模式,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建立疫情报告首问责任制,拓宽动植物疫情信息报告渠道,细化动植物疫病信息报告责任。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推进工作力量下沉,将动植物防疫人员下乡进村服务的工作量和实绩作为专业人员考评的主要指标,县级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时间下乡服务,乡镇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二分之一时间进村服务。

  五、进度安排

  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

  (一)广泛调研,部署启动。河池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关于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对全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情况,会同河池市委编办研究制定印发《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二)加快推进,组织实施。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本市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9日前报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和河池市委编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池市成立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全力推进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二)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区)按照本市工作方案,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编办按月调度各地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对进度缓慢的地方进行专门督导。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已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年底前市级将组织开展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效果评价。

  (三)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政府要统筹当地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农业农村部门,加大对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依法依规将动植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于国家和自治区层面通过项目配备的动植物疫情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和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对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予以财政保障;切实落实好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

   

  附件: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要求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18号)文件精神,加强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河池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覃家旺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莫晓明 河池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河池市委编办(市绩

  效办)主任

  副组长:

  李敏玲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吴志评 河池市委编办副主任

  成  员:

  许  涛  河池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秋睿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负责人、副科长

  韦东发  河池市委编办(市绩效办)机关机构编制科副科长

  龙冠成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科长、四级

  调研员

  韦  勇  河池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饲料科科长、一级主

  任科员

  韦迎春  河池市植保植检站站长

  韦建华  河池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负责人兼任,成立工作专班,专班人员为韦懿芳、覃伟倘、邹佼哲等同志。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4206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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