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2年1月至3月期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38家养殖生产单位(个人)进行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用药现场检查。
经检查,发现6家生产单位(个人)存在存放假兽药(标注为“非药品”“微生物制剂”“水质改良剂”“底质改良剂”等,无GMP证号的白名单外产品)行为,均未发现使用,已令其立即作退场处理,并予以风险警告提示,已消除安全质量风险隐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检查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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