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现全程全面机械化为目标 努力补齐特色农业
机械化短板
◎以“四分”研究为指导,加快推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
示范建设
◎扬州市政府部署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江都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做法和经验
以实现全程全面机械化为目标 努力补齐特色农业机械化短板
近年来,扬州市紧紧抓住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这一有利契机,在巩固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同时,突出抓好特色农业机械化,补短板、促提升、增亮点,成效明显。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发〔2022〕46号)文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6月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现场推进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沈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同期将建设特色农业机械化示范园纳入市委八届四次全会重点任务,开展每月督导,进行年度考核。
二是发展目标明确。市农业农村局出台《扬州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扬农〔2022〕50号),其中文件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重点涉农县(市、区)将建成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73%以上,全市新建(认定)特色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园区)42 个以上,培育特色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20个以上。
三是考核推动有力。制定了扬州市《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暨特色农业机械化考核细则(实行)》(扬农〔2022〕83号),细化指标,形成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将实绩考核工作抓实抓细;10月初,依据考核细则,对前三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形成《督查通报》,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动真碰硬谋发展。
四是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在省级“两全”示范创建专项补助资金1720万元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全程全面示范县创建专项配套资金,用于各县(市、区)农业生产全程全面示范创建配套扶持;安排特色农业机械化市级示范基地(园区)建设项目资金600多万元,用于五大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亮点工程建设。
五是凝聚发展合力。市局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特色农业机械化推进领导小组及以扬大机械学院缪宏教授为组长的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召开特色农业机械化协调推进会、经常性深入园区开展技术指导。今年共承办全省现场观摩推进会1次,组织全市现场观摩会2次,累计培训人员超680人次。
以“四分”研究为指导,加快推动农业生产全程全面示范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四分”研究工作有关要求,强化多部门协作,共同查找我市农机化生产薄弱环节,合力解决我市农机化发展难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行政推动。协调组织成立五大产业机械化推进小组,组织研究各产业机械化发展的重点及薄弱环节,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协调解决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我市里下河地区、沿江地区、丘陵地区、城郊地区等“菜篮子”基地、现代农业园区、规模种养大户及相关企业,对农机化发展的短板问题与方向、路径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依照各县区实际情况,确定全市“四分”研究重点课题6项,并将“四分”研究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我市特色农业机械化专项考核,并作为下一年度市级对应项目立项依据之一,督促各地分步骤、分节点做好“四分”研究工作,落实落地切实指导当地特色农机化发展;同时以乡村振兴专班名义,对推进不力地区进行了通报。
二是梳理短板清单。通过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深入剖析,查找制约扬州农机化发展的主要短板:特色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的短板弱项比较突出,种养业存在机械化薄弱环节;特色农业“宜机化”设施配套问题突显,设施大棚“有机难用”问题普遍存在。今年印发了《扬州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推进行动实施意见(2022-2025年)》(扬农〔2022〕50号),提出全市特色农机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及路径:围绕扬州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农业园区建设和规模种养基地(主体)机械化生产需求,通过抓点示范和扩面推广相结合的方式,补短板、攻难关、提优势、增亮点,全力提升全市特色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三是细化发展目标。首先,对全市特色农机化发展目标进行了细化,到2025年,全市特色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超过73%。其次,以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我市“四分”研究重点课题6项,涉及荷藕生产、罗氏沼虾养殖、茶叶种植、设施蔬菜机械化生产等弱项短板环节的研究,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机化发展“一业一机”方案、技术路线、标准规范等。同时,分区域、分品种、分产业、分环节厘清了我市推广发展重点:在分区域方面,将我市6个涉农县区划分为三大核心区域,主要为里下河地区的优质粮油及水产、水禽、水生经济作物生产区域、丘陵山区的林果茶及食草畜禽生产特色区和沿江和高沙土地地区的花木、旱杂粮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特色区域;在分产业和分品种方面,全市以家鱼虾蟹、蔬菜、茶叶、水果等种养殖业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发展;在分环节方面,重点围绕设施蔬菜种植移栽环节和采摘收获环节机械化、鱼虾养殖方面的河蟹捆扎、虾蟹分级、鱼虾起捕、尾水处理、茶果园采收机具和轨道运输设备和农产品初加工保质处理环节进行研究。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巩固并提升“四分研究”成果,明确主推装备和技术,瞄准各县(市、区)优势产业,按照“一县一方案”“一业一套机”要求重点推进机械化,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机化助推产业发展格局。
扬州市政府部署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农机安全生产作为扬州市安全生产29个重点行业领域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市乡村振兴考核范畴,每年给予专项资金扶持,2020年以来全市未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2021年底,扬州市所辖6个县(市、区)已全部创成省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实现全覆盖。为巩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效,争取将扬州市创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10月14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一是全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县、镇两级政府对属地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大力推广农机安全监管“柳堡模式”。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农业农村、应急、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职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主体)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是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牌证管理。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农机安全监管纳入市域治理网格化监管内容。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加强农机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业务过硬、为民服务的农机安全执法队伍。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农机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十四五”期间市级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市。
三是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监管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主体在县、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至村(社区)”的农机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
江都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做法和经验
为切实做好我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试点工作任务,年初我区及时印发了作业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试点工作技术专家指导组,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扬州市江都区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研讨制定了扬州市江都区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第三方核查办法,及时召开了秸秆还田培训会议,并对做好2022年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试点工作专门印发了文件进行了工作部署,现将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今年是我区开展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试点第三年,按照试点项目的要求,由区政府下达13个乡镇试点任务指标进行任务分解落实。由各镇对照2022年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计划表分配的作业面积指标要求,进行合理分配作业计划面积开展试点,并与试点种植户及时签订犁耕深翻作业协议,明确作业面积、作业区域、作业要求、补助标准、相关责任等,全年试点犁耕深翻还田试点面积任务10万亩,其中夏季完成犁耕深翻还田1.77万亩。
补助对象:省级犁耕深翻专项补助资金直接补助到夏、秋两季各镇协议试点的实施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经第三方核查和区级确认,按确认面积补贴。
补助标准:江都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按照40元/亩进行作业补助。
2、实际完成还田面积。今年夏季小麦实际种植面积63.76万亩。全区夏季完成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面积1.77万亩。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兑付情况。严格完善政策告知、作业确认、镇级汇总公示、第三方核查、区级审核公示、资金支付等工作流程。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第三方核查结果,经核查公示后,按照每亩40元的标准,将补助资金拨付给签订协议的实际犁翻作业种植户。目前,夏季犁耕深翻作业面积1.77万亩,涉及种植户73户。对第三方核查结果抽查的工作基本结束。
2、资金管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2〕103号)文件要求,我区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资金管理规范。
三、区级第三方核查情况
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第三方核查单位为盐城科衡土地勘测有限公司。第三方核查单位按照核查方案要求,深入田头核查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质量,按序时推进核查工作。今年全区各镇严格按照事前签订犁耕深翻还田作业协议的要求,组织实施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面积申报工作,第三方核查后确定夏季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面积为1.77万亩。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对夏季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第三方核查结果,组织实施了抽查,抽查涉及所有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将根据第三方核查出的秋季犁耕深翻作业结果,按序时组织抽查,并及时拨付作业补助资金。
四、作业技术及作业质量情况。
实施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的实际种植户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扬州市江都区秸秆机械化还田暨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江农发〔2022〕85号)相关要求开展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达到22厘米以上(初耕阶段宜浅耕),秸秆覆盖率≥90%,作业质量要求达到“深、平、透、直、齐、无、小”七字要求。质量和面积认定及检查方法按《铧式犁作业质量》(NY/T742-2003)、《关于印发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检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农机推〔2014〕10号)以及我区制定的第三方核查办法执行。各村委会明确村组干部严格按照作业技术路线、作业标准及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要求,对作业地点、作业面积、作业质量进行评价确认。镇农业农村局按村进行审核汇总,并确各村进行公示,对公示情况实地拍照留存备查,并进行单独造册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督查组,配合相关部门和镇、村、组干部严把犁耕深翻还田作业关,重点加强秸秆还田切碎、旋耕、栽插、播种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五、工作推进情况
区政府成立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将秸秆还田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深入贯彻落实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有关要求,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范围、补助对象、作业要求、补助标准、操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采取政策引导、法规约束、行政推动、经济扶持、技术指导等手段,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确保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六、成效情况
1、耕地质量提升情况。稻麦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有助于改善土壤结构,增加有机质含量,加深耕作层,有效减少了肥料施用,提高了粮食生产品质,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通过犁耕深翻后,可提高土壤氮磷钾养分含量、增加有机质和微生物多样性、增强土壤酶的活性,显著提升耕地肥力。实践表明,秸秆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具有改良土壤和培肥地力的效果,对提高稻麦产量、改善谷物品质发挥了显著促进效果。
2、生态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情况。秸秆深翻还田后,农户来年可少打一次农药、少施一次肥料,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不仅实现了资源再利用,也有效破解了秸秆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难题。坚持构建“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多种形式利用为补充”的综合利用机制,有效遏制了秸秆焚烧现象,显著改善了城乡生态环境,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是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打造蓝天沃土和丰产丰收工程的重要措施。
(江都区农业农村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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