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相对薄弱村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锡农发〔2021〕107号)文件要求,对照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和滨湖区提交的复核验收申请、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验收台账等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公开选聘第三方无锡太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已通过市(县)区验收的12个经济发展类项目进行复验。经查阅有关台帐和资料、听取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现场勘验及质询与讨论,没有发现相对薄弱村项目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情况,同意市(县)区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5日。
联系人:潘国庆 宋淑君 联系电话:0510-81821096、81821108
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项目验收组
2022年12月9日
2021年无锡市相对薄弱村部分经济发展类项目复核验收名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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