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处长杨朝新、省农业综合执法局一级主办邓小兵一行调研考核荆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易怀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曾德才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调研考察了洪湖、石首、松滋三地农业法治及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通过观摩现场、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了解三地农业综合执法实际现状。
调研组考察后认为,实施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以来,荆州农业执法工作发生了根本性改观。一是执法职能进一步强化。各地严格按照中央改革精神,推进行政执法综合改革,执法机构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并实现了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职责更加突显,工作重心更加突出。二是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各地农业执法机构均列为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有力保障了机构有效运转。三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服装全部配备到位,执法形象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执法车辆、执法船艇、取证记录、办案等执法装备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地建立了长江“天网工程”,部分县市正在加快渔政趸船码头和执法船艇建设,长江禁渔执法装备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四是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各地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办案数量和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涌现了一批优秀案件,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五是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各地加强了执法人员培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有效推进,一批示范户成为了当地学法用法带头人,有效推进了乡村治理。
下步,要求各地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聚焦农业投入品、食用农产品监管、长江禁渔、服务市场主体等四大任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执法宣传,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农业生产、农业生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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