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推进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流转面积9.63万亩,流转率43.78%(流转面积/确权承包地面积),其中3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为6.63万亩,规模经营率为30.1%(3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确权承包地面积)。在此基础上有序开展推进“小田”变“大田”。 一是实施高标准农田田形调整后实现“小田变大田”。2011年到2021年年底,全县实施高标准农田田形调整面积6600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项目区域的农田由散变整,实施该区域一户一田或多户一田,实现小田变大田。对土地确权前已实施高标准农田田形调整区域,经承包方同意,根据调整合后的地块进行实测确权。 二是平坝区规模流转土地实现“小田变大田”。全县产业布局科学合理、有产业结构优势,吸引了大量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土地流转逐年递增,全县平坝区土地规模经营率85%以上,主要以粮食和蔬菜、药材等经济作物轮作模式经营。坝区土地易成片,适合规模经营和机械耕作,从而吸引工商资本投入,使土地长期流转不间断,实现“小田变大田”。 “小田变大田”成效明显。一是增加农户租金和促进就业。“小田变大田”促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也增加了家庭农场主、种粮大户吸纳农民灵活用工的就业机会,从而促进了社会分工与生产效率。二是增加机械化种植降低耕作成本。由于田块置换合并,大多实现路相通、渠相连,便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种植成本随之下降。三是减少纠纷维护农村和谐。实施“小田变大田”后,减少了因承包面积、界址不清、水系不畅等引起的信访纠纷,有效地化解了土地存在的遗留问题,村风民风有了好转,村集体的公信力得到增强。四是利于增强村集体经济收入。一方面把以往小地块之间的田埂、垄沟整平,拆除了田坎间沟壑,水渠和小路得到复垦,土地渗溢增加面积流转收入可归集体;另一方面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村集体收取服务费,以应对承包期间可能出现的一些纠纷及公共设施维护的服务事项,实现集体经济双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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