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三个主体,确保“有人干”。一是亲友邻里互助托管一批。抢抓农时季节,由党员干部带头,到户宣讲助农政策,动员有条件、有劳力的农户与整家外出和无劳动力农户结成托管队子,实现应种尽种。二是新型主体服务托管一批。培育旭农农机专合社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13个,支持业主开展跨区域农机作业,成立县级农机服务大队、片区农机服务中队、镇农机服务小队、村级助耕队,构建“三级四队”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280家新型经营主体累计服务托管面积6万余亩。三是村级集体经济盘活托管一批。在农户承包地土地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长期外出和无劳动力农户签约,采取合作代耕、全程托管等方式,将土地托管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盘活利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县32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累计盘活托管面积2.3万亩,新增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30余万元。
建立三项制度,确保“有序推”。一是利益分配机制。鼓励托管双方按照当季或在田作物预估生产效益,签订托管价格协议,实行“保底+提成”或按经济产量比例约定支付托管服务费用,积极构建稳定的托管服务市场,建立紧密利益链接机制。二是质量评价机制。明确托管服务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服务过程监督管理和跟踪监测,全面推行“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服务模式,组织服务效果满意度测评,确保服务质量达标、效果满意。三是监管考核机制。明确行业部门业务指导主体、辖区政府监督管理主体和土地实际经营者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区域田长、河长、林长、路长和网格员“五长共治”模式,着力构建县、镇、村、组四级耕地网格使用监管体系。
强化三大保障,确保“有成效”。一是配强基础设施,夯实有利条件。把因耕作条件落后、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利用效率不高的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和“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区,整治完成的土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近3年来,全县新建高标准农田13.5万亩,改造低效耕地7.6万亩,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率达63.7%以上。二是拓宽支持方式,破解投入瓶颈。切实将土地托管服务作为全县农业转方式、提能力、增效益的突破方向,从规划审批、融资担保、税费减免、用地用电、技术培训等方面对给予支持保障,运用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主体收益面达100%。三是精准政策扶持,激发内生动力。将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主体同等作为享受国家惠农惠民政策对象兑现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大户补贴、稻谷补贴等政策均优先保障托管主体,发放金额达870余万元。县级财政安排涉农资金560万元,集中采购油菜种20吨、小麦种100吨、化肥180吨支持粮油示范点建设,保障托管主体能种粮、有收益、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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