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的试行,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厅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水产养殖者依法规范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的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即白名单内投入品)。
白名单制度是指: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及其制定的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列物质纳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除合法使用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白名单投入品外,不得非法使用其他投入品,否则依法予以查处或警示。
市县两级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组织人员每季度在水产养殖场开展投入品使用环节自查工作,前三季度共计出动人员60人,检查养殖主体104家,发放水产养殖鱼用兽药明白卡和水产养殖饲料明白卡各156份,检查中未发现使用违禁药、不合格饲料的情况,未发现水产品养殖违法行为和使用白名单以外的投入品行为。进一步督促养殖场主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局畜牧与渔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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