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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长江禁渔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1 作者:佚名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称采购单位)就长江禁渔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长江禁渔专题片拍摄制作项目

  预算金额: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项目需求:拍摄制作长江禁捕专题片,时长8分钟左右(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中具有本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须含有影视拍摄、宣传片制作、展览展示、传媒传播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提供近三年以来承担的至少一个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资格审查文件”。

  非采购单位原因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四、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自行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栏下载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磋商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图书馆大楼10楼中庭会议室(江苏省南通市崇文路2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磋商时,每投标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仅允许不超过2人进入开标室,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防疫期需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检查;按照我市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六、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七、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供应商先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免收。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提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江渔政大队

  地址:南通市姚港路附29号农林宾馆大院3号楼长江渔政大队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251305799。

  监督电话:59002196。

  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gggs/content/1e743c69-b2f5-4ece-a93b-bada68758f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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