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13时,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该县恭城镇晨龙山庄附近水域有人电鱼。
接到举报后,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三中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事发地点,将正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俊山水库西干渠晨龙山庄段使用电力进行非法捕捞的梁某某现场查获。经审讯,梁某某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牛厄屯村民,为了饱自己的口福,在明知电鱼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行为的他仍然心存侥幸,多次背着从网上购买的电鱼机到江河水渠进行非法捕捞。
然而,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梁某某这次被渔政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梁某某这回可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既丢了钱财,也丢了颜面。
在此,特别奉劝广大市民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触碰国家的法律底线,否则将会收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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