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佳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评审,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拟将100个申报单位纳入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8日至10月10日。河北省的石家庄市鹿泉区、唐山市丰南区、保定市阜平县、邯郸市魏县4地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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