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良品种引进保护与推广项目资金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60万元,按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2〕2号)规定的补助标准进行分配,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至承担单位。
二、有关承担单位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确定的范围使用并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以备检查及审计。
附件: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良品种引进保护与推广项目资金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下载: 2022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优良品种引进保护与推广项目资金分配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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