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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第三方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0 作者:佚名 来源: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对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项目

  2.项目单位: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3.采购内容:为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署和要求,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农办建〔2021〕8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皖农建〔2022〕83号)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投入、创新引领,深入分析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与发展潜力,在衔接农业发展、国土空间等相关专项规划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 科学合理开展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

  4.服务需求: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结合当地耕地资源、水资源、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粮食产能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全面梳理潜力图斑,统筹考虑“十二五”以来高标建设项目清查评估结果,做好2021-203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储备工作。依托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科学确定安庆市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点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等区域开展建设。要把符合条件的撂荒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将碎片化农田整合整治作为重要建设内容。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安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编制,并确保通过评审。(若因政策变动,最晚不得迟于省厅要求的最后期限提交成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须具有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有过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且具有相关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具有相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从业能力,工作小组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持有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行业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报名数量不少于3家,否则废标。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项目询价表(报价函)(附件);

  2.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以上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四、评审办法

  1.资格评审:由询价评审小组对照公告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评审合格的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2.价格评审:该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根据《安庆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中标价将以合理最低价,即低于平均价第一顺序单位为第一中标单位;低于平均价第二顺序单位为第二中标单位,以此类推。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部分价款(预付比例双方协商),成交人完成项目全部验收服务并提交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不计息。

  六、报价须知

  1.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服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我局认可的正式规划报告。本次报价为总价报价,响应人应对项目进行充分了解,并考虑实际情况,自主报价。响应人应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编制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交通费、设备设施费、食宿费、差旅费、印刷费、评审会务及专家劳务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和我局联络人员交通及住宿费。一旦成交即表示认可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单位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于2022年7月7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包装,直接送至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三楼D区3006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范暕珩;电话:0556-5701931;监督人:程敏,电话:0556-5701926。

  附件:报价函

  

  安庆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报价函.docx

  


原文链接:https://nync.anqing.gov.cn/xxfb/tzgg/2002207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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