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乡村振兴组〔2019〕6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同意,拟下达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经费10万元至闽清县,用于梅溪镇南泉村梅谷亭周边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从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项目推进处提出。
公示电话:83324930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21日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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