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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关于对青饲料收获机实行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6 作者:佚名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各旗县市区农牧局,奈曼旗、库伦旗农牧和科技局,开发区农牧林业水务局,相关青饲料收获机生产企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对部分归档机具实行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2〕464号)文件要求,通辽市农牧局近期对青饲料收获机进行现场演示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开展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

  在内蒙古自治区组织的2021-2022年度各批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归档机具公示(公告)中,结果为通过审核且需开展现场(实地)演示评价的机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文件要求,自治区于2022年9月15日之后公告的青饲料收获机安排在下一年度进行。

  二、组织开展现场演示评价形式

  现场演示评价工作由通辽市农牧局组织实施,采取专家组评价形式。通辽市农牧局成立青饲料收获机现场演示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成立并指派专家组负责开展现场演示评价


  

  工作。专家组由农机化推广机构、鉴定机构、科研院所等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专家应具备农机化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具有相关机具鉴定或检验资质的人员无职称限制)。

  三、现场演示评价流程

  (一)前期准备。需要开展现场演示评价青饲料收获机的生产企业,自主联系组织现场演示评价的通辽市农牧局,申请青饲料收获机现场演示评价申请,提交承诺书(见附件1)及机具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变更报告(若有)、换证报告(若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出申请时间: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演示评价时间: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6日。

  现场演示评价地点:由专家组与申请开展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的生产企业协商确定。

  提出申请地址:通辽市农牧局农牧业机械化管理科

  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建国路北段2349号通辽农牧局办公楼912办公室

  需要现场演示评价的青饲料收获机由其生产企业负责运送至现场演示评价地点,并组织现场演示作业,配合专家组做好现场演示评价工作。

  联系人:管翠妍赵东华

  联系电话:0475-8236801,8415028

  电子邮箱:tlsnmyjxh@163.com

  (二)组织现场评价。专家组与提出申请的生产企业共同协商在通辽市境内就近确定开展机具演示地点,公开进行演示评价。专家组根据机具大纲和投档技术参数等相关资料确定现场核验内容,对演示机具逐一进行现场核对、测定,对现场演示评价机具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填写现场演示评价表,形成现场演示评价报告(见附件2),给出现场实测与申报参数是否相符的评定意见(相符为通过)。

  (三)评价结果审核及运用。每批次现场演示评价结束后,相关企业及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现场演示评价表、现场演示评价报告提交现场演示评价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演示评价表的审核盖章及现场演示评价报告的编号和审核盖章。相关企业务于9月30日前提交现场演示评价资料(现场演示评价表、现场演示评价报告),自治区明确评价结果为通过的机具,可继续开展相关补贴工作。逾期未提交或现场演示评价未通过的,自治区将撤销相关机具补贴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后果由企业承担。

  请各旗县市区农牧部门积极配合专家组和生产企业做好青饲料收获机现场演示评价相关工作。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投档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

  2.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表及现场演示评价报告(样式)

  3.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组织情况表

  4.需进行现场演示评价产品企业名单

  5.通辽市青饲料收获机现场演示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名单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投档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

  

  1.我企业完全了解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自愿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保证实际补贴机具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标准等与检验报告及投档时所提交的机具信息相符。

  2.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在规定时限前完成现场演示评价,对实地演示的安全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并自行承担演示费用。

  3.承诺产品实地演示评价不合格,或未按时开展实地演示,将由我公司负责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4.严格遵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如因违规给国家或购机者造成损失的,承诺自愿承担相应损失和接受相应的处罚。

  

  企业全称(加盖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

  现场演示评价表

  企业名称:填写日期:年月日

  机具名称、型号

  

  所属品目及档次

  

  生产企业

  (填写全称并盖章)正式打表时该段文字请删除

  

  演示时间、地点

  

  技术参数及配置(主要包含投档相关配置与参数)

  见附件2-1

  存在的问题

  

  现场演示评价意见

  

  

  (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现场演示明确意见)正式打表时该段文字请删除

  评价专家组组长签字:

  评价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月日

  组织部门意见

  

  

  

  组织单位名称:(签章)

  年月日

  

  

  

  有关证明材料附件

  (说明:评价专家职称证、身份证或相关机具鉴定资质证明材料,产品关键部件照片并加盖企业公章)填写时该段文字请删除

  报告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

  现场演示评价报告(样式)

  

  

  

  

  

  

  

  产品型号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评价日期:

  

  组织单位:(公章)

  

  

  一、演示评价综述

  (评价依据及评价参数的确定,评价机具的生产厂家、型号、所涉及品目及档次,评价时间、地点等情况)出报告时该段文字请删除。

  二、演示机具基本配置与技术参数

  

  三、现场演示机具相关配置与参数核对、测定情况表

  (对比表由专家组提供,依据附件2-1,设计值由企业提供,补充实测值、是否相符的内容)出报告时该段文字请删除。

  四、现场演示评价意见

  (给出现场审核、测定结果是否与申报参数一致的评价结果,并由专家组所有成员签字)出报告时该段文字请删除。

  五、现场演示评价专家组名单

  专家组

  姓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签字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附件2-1

  现场演示机具相关配置与参数核对、测定情况表

  --青饲料收获机

  序号

  项目

  单位

  设计值

  实测值

  是否相符

  1

  型号名称

  /

  

  

  

  2

  形式

  /

  

  

  

  3

  工作状态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4

  配套动力范围(牵引式、悬挂式)

  kW

  

  

  

  5

  配套发动机额定功率(自走式、配有发动机的牵引式)

  kW

  

  

  

  6

  配套发动机额定转速(自走式、配有发动机的牵引式)

  /

  

  

  

  7

  割幅

  mm

  

  

  

  8

  作物收集割台型式

  /

  

  

  

  9

  割台切割器型式

  /

  

  

  

  10

  喂入机构型式

  /

  

  

  

  11

  喂入机构数量

  /

  

  

  

  12

  秸秆切碎机构型式

  /

  

  

  

  13

  籽粒破碎机构型式

  /

  

  

  

  15

  驾驶室型式(自走式)

  /

  

  

  

  16

  变速方式(自走式)

  /

  

  

  

  17

  驱动方式(自走式)

  /

  

  

  

  18

  制动器型式(自走式)

  /

  

  

  

  19

  导向轮轮距(自走式)

  mm

  

  

  

  20

  导向轮轮胎规格(自走式)

  /

  

  

  

  21

  驱动轮轮距(自走式)

  mm

  

  

  

  22

  驱动轮轮胎规格(自走式)

  /

  

  

  

  23

  履带宽度(自走式)

  mm

  

  

  

  24

  履带接地长(自走式)

  mm

  

  

  

  25

  轨距(自走式)

  mm

  

  

  

  26

  轴距(自走式)

  mm

  

  

  

  27

  作业速度范围

  km/h

  

  

  

  28

  设计切段长度

  mm

  

  

  

  注:本表需按申报机型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所测机型未涉及的参数用“/”填写。形式:悬挂式、牵引式、自走式等;割幅:按GB/T10394.1—2002中5.13规定测量填写;作物收集割台型式:直切割台、对行割台、捡拾割台等;割台切割器型式:往复式割刀、旋转冲击式割刀(圆盘式割刀、鼓形割刀、甩刀)、旋转圆盘刀、摆动剪切割刀、单方向切割器、辊刀等;喂入机构型式:喂入辊、螺旋绞龙等;变速方式:手动变速、负载换挡、自动变速等;驱动方式:机械驱动、液压驱动等;制动器型式:盘式、鼓式等;秸秆切碎机构型式:滚筒式、盘式等;籽粒破碎机构型式:对辊式、揉搓板式等;作业速度范围:应于说明书和铭牌一致;设计切段长度:应按喂入辊额定转速和铡切刀额定转速计算得到设计值,为一个数值,不是范围值,当喂入辊或铡切刀有多个档位时,应填写不同档位的数值,不能填写范围值。工作状态外形尺寸、轮距、轴距、履带宽度、履带接地长等按照大纲表3测量方法测量填写。

  

  附件3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组织情况表

  (第批)

  单位(公章)年月日

  一、组织情况

  拟定时间

  年月日

  拟定地点

  

  专家组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二、现场演示评价机具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机具型号

  品目及档次

  1

  

  

  

  2

  

  

  

  3

  

  

  

  4

  

  

  

  ...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tzgg/2022-09/05/content_c51a331db34b4e598c23f4023d8ce1d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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