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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药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秩序,坚决防范和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守好“从田间到餐桌”的每道防线,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抓好农药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农药经营监管专项检查,确保检查覆盖率达100%。

  一是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讲。结合送法下乡,农资打假等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生产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十问十答》等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知识进企入店宣传,全面夯实农药经营门店主体责任。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867份,开展线上线下监管并通过安宁市农药工作微信群累计公布法律、法规、农药进销存台账、省市通报违法案例等信息80余次,下一步要将农药经营诚信纳入全市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强化诚信管理。

  二是扎实做好农药监督检查。重点对农药经营户是否存在无证销售、超范围经营及违规经营;产品来源是否正规合法;是否分类存放,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是否完善并能正常使用;限制性农药是否有专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认真听取了农药经营单位情况汇报,督促农药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部分农药经营单位存在的不规范和安全隐患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农药经营户严格实行农药进销记录档案管理,落实“实名制购买”制度,实现农药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质量有保证。1至8月份共出动车辆27台次,人员156人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65家次,更换禁限用农药名录96份,发放《致全市农药经营者的公开信》《农药管理条例》《磷化铝安全使用及注意事项》和《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资料480余份。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以上,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进一步强化农药市场监督。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全市农药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依法经营能力得到了加强。同时,增强了其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规范了农药经营秩序,有效规避了安全事故的风险,营造了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nyncj.km.gov.cn/c/2022-08-31/44970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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