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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贯彻《条例》 助推乡村全面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宣传《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新县行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新阶段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对于促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为了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推动农业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乡村振兴目标如期实现,8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普法志愿者来到新县的八里镇、浒湾乡,开展《条例》专场宣传活动。

  

普法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条例》法条、举例阐释发展方向等多种方式,勾勒出我市乡村振兴的广阔前景。志愿者们宣讲道,《条例》把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用立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为推动我省、我市乡村振兴实现更大突破、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同时,普法志愿者们在普法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要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原文链接:http://nyncj.xinyang.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0&id=1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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