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蚊香、杀虫剂、驱蚊花露水、樟脑丸等卫生用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用上安全、卫生、优质卫生用农药产品,6月底至8月初,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开展了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466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65个次,发放宣传材料565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立案5起,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检查中发现,卫生用农药经营者普遍缺乏对卫生用农药的产品性质认识,经营场所中广泛存在卫生用农药不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的情况,甚至发现卫生用农药产品与奶粉产品临柜销售的情形,个别经营单位中还出现了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卫生用农药。对于不予分柜销售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限期改正,对于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等违法行为,相关农业农村部门均已立案调查。
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边执法边宣传,向广大经营者发放《关于规范卫生用农药经营的告知书》,告知经营者生活中常见的防蚊贴、防蚊手环、驱蚊花露水、樟脑丸等用于驱蚊、驱虫等场景的产品都属于卫生用农药产品,并向经营者现场普及卫生用农药经营要求,指导经营者如何通过产品标签识别卫生用农药产品性质及是否属于规范产品、如何正确陈列卫生用农药,要求经营者把控进货来源关,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本次检查采取属地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执法与普法齐推进、保供超市与农村小店共覆盖的方式,全方位整合执法力量,多角度覆盖监管主体,最大程度提升了执法效能,提高了卫生用农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升公众对卫生用农药的辨识能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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