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来,耀州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2019—2021年连续3年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速保持在20%以上。2021年全区新型农村集体总收入达7257.06万元,占全市总量的24.7%。全区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达87个,占全区总数的74%;50万元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达35个,占全区总数的30%。
耀州区以“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为基本原则,按照“党支部+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主体”的模式壮大集体经济。大多数村将集体资金托管到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方面增强村集体的资产保值增值能力,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特长,降低了固定资产投资成本。经过几年发展,培育出了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典型,如王家砭村的村企联动型,马咀村的乡村旅游型,照金村、北梁村的红色旅游型,水峪村、西古村的能人带动型,北街村、东街村、西街村、南街村的物业租赁型等区域特色发展模式,强力推进了全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按照农业“3+X”的总体思路,大力实施了产业到户资金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和村级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村集体自主经营、托管经营和村级光伏电站统一运营3种方式。经统计,所有资产运行总体良好,2021年实现收益2828万元,平均收益率4.8%,其中托管经营项目年收益率最高达到12%,实现了村集体、企业、农户三方共赢。
在全区全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代理工作,将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账务合并,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财务服务、监管能力。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重点加大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做到审计工作全覆盖。开展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理事会成员专题培训,年累计培训80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村级管理人员的规范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耀州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纪检监察、农业农村、财政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办)、村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从而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发展氛围,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形成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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