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经典报道 >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永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来源:永州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本局严格按照《中共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关于印发〈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法委发〔2021〕2号)的统一部署,始终把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培育法治理念为基础,以强化法治监督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农业法治宣传教育,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实施和现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本机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这一目标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安排部署农业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下发《永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全市农业农村系统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全市农业法治建设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是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度。为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强化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继续与湘南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合同,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为重大突发事件和信访接待,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局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增强了我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二)依法全面履职。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三化”工作,做到权责明晰。按照市审批服务局《关于转发省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三化”工作的通知〉(湘审改办发【2021】3号)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部门事项引用工作。积极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对口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及时关注事项管理(三化)平台中事项变化,按上级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级事项的修改完善工作。同时,为全面做好9月中旬全省政务大厅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我们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原则,依据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三化)系统中应进驻事项的变化,对我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事项进行了相应调整,重新提交更新后的《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综合窗口受理事项授权委托书》。二是深化“双随机”制度,做到监管到位。一是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湘农发〔2020〕23 号)文件和《永州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科室;二是进一步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维护工作,全部完成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工作。三是不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目前按照全省2021年肥料和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要求,对肥料和农药产品质量及标签进行检查,在冷水滩、零陵、东安等三县区的27(其中农药19家)家农资生产和经营户中随机抽查了15家,共抽查24(其中农药20批次)批次农资样品,送省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三)健全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与《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方面,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与永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范围、决策与讨论程序、听证事项标准、听证会程序等。另一方面,坚决执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我局行政权力运行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会议议事、行政监督、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之前,都需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局党组会议由人事科负责会议记录,其他会议特别是局务会议都由办公室主任或派员担任记录工作并写出会议纪要。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局领导班子都会听取多方建议意见,以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此外,本机关会对所有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拟作出给予法人2万元、公民1千元以上罚款的重大案件,都会进行集体讨论。

  (四)加强宣传教育。为提升农业系统工作人员、农资企业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依法护农、依法治农的良好氛围,着力抓好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学习。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开好头起好步,局领导带头学。8月20日,在第9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慧云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本局以学法考法活动为重点,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八五”普法读本,按时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全省农业系统行业普法考试,确保干部职工参学率、参考率和考试成绩合格率都达到100%。此外,还积极组织全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党内法规、公共法律法规及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抓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派员参训等形式,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逐步规范执法行为。近两年来,本局共组织参加新《土地管理法》、新《动物防疫法》、《乡村振兴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班2期,培训400余人次。此外,组织依法行政专干和行政执法人员近30多人次参加部、省农业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三是送法下乡。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结合送农业科技知识、送优质农业投入品、送农资识假辨真知识、送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进村入户,采取印发宣传单、明白纸、放录像、赶集咨询、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五)强化法治监督。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所有行政执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由局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审制度。制定出台《永州市农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提交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案件范围,确保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三是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方面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和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实践,省农业农村厅于今年7月重新制定了《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下发到市州和县市区,我市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规范执法。另一方面,加大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力度。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每年都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指导各县区严格按照新发布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与格式制作案卷。四是加强农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定并下发了《永州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明确全市农资经营主体等级分类的评定范围、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及结果运用,完善我市农资监管机制,提升农资监管水平和监管成效。第二加强信用审查。加大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制度应用力度,在农业项目申报、许可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开展逐一信用审查。第三开展诚信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分别以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双随机一公开”农资监督抽查等为主题开展诚信万里行宣传活,进一步规范了农资市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本局定期对文件进行审查,并将一般文件、规范性文件、其他公文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统一管理。今年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没有违规发布规范性文件。六是规范执法公示。按照打造“阳光政府”的要求,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凡是能够公开的各类信息,如农业政策、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发展等,均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此外,将行政职能、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过程和办理结果等全部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予以公开发布,让群众随时了解办理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度重点工作。一是落实惠企政策。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1号)精神,涉及企业申报的项目为百企培育项目和标杆龙头企业项目,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市级农财两部门联合复审,推荐永州市聚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申报2021年度“百企”培育(千企帮村)项目;推荐新田东升秀峰富硒农业开发公司申报2021年度标杆龙头企业项目。二是推进农业科研机构机制创新。拟定《共建永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推动市农科所更名并加挂“永州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目前已将市农科所更名市农科院并加挂永州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牌子的报告报省编办,正等待省编办批准通过。

  (七)推进执法改革。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巡视整改湖南省落实方案﹥》湘农发〔2021〕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巡视整改永州市落实方案》,压实责任,明确时间,有序推动落实。一是“三定方案”出台情况。通过此次执法改革,全市13个涉改农业执法机构都已经印发“三定方案”,冷水滩区、零陵区作为市本级的派驻大队已纳入市本级机构范畴。全市现有农业综合执法机构10个,其中:市本级为副处级机构,祁阳县为正科级机构,其他的县区均为副科级机构。二是人员划转情况。据统计,全市经相关部门批准编制人数为471人,划转到位人数245人。

(八)规范文明执法。一年来,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整体要求,扎实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渔政“亮剑”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切实做好监督抽查工作。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行为,保障我市农业生产用种、用药、用肥安全,全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加大了对农资产品的抽检力度。据统计,全市共抽检种子等各类农资产品598批次(种子共抽检321批次、肥料抽检37批次、农药抽检240批次),其中不合格7批次(种子1批次、农药6批次)。全市各农业执法机构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查处到位,有效防止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年来,重点围绕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据统计,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6237人次,查获涉农违法物资114835公斤,货值182.4万元,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212起,其中:种子8起、肥料1起、农药12起、农产品质量安全3起、兽药4起、生猪屠宰11起、渔政执法118起、动物防疫50起、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宅基地案件4起,结案184起,处罚金73.6万元,移送公安70起(渔政执法69起、农产品质量安全1起)。

  二、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人心不稳。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分,渔政执法职能归还至农业农村部门。但目前市县(区)机构改革还未彻底到位,现有渔政执法人员因编制原因或身份原因或混岗原因,不能“人随事走”,现少部分渔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2、执法队伍素质与装备仍有待提高。绝大多数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从事农业执法工作属“半路出家”,只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不具备执法人员基本的业务素质及胆识,影响了农业执法的公正和执法效率。

  3、执法机构编制划定不合理。行政监管的编制过少,难以从事繁重的监管工作任务。如:渔政方面禁捕、禁养工作有大量的巡查任务,因监管机构人员太少无法全面履行,不得不将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拓展到监管领域。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1、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农业农村部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及市委市政府改革方案,继续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设置执法机构、集中行使执法职能、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2、开展执法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建立单周内部学法、双月视频培训、季度座谈研讨、半年联席会商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水平。积极组织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参加部、省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全市农业处罚案卷评查与研讨交流。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换证考试。

  3、开展 “湘剑”护农执法行动。采取县级随机抽查、市级交叉检查等联动方式,深入开展农业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围绕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质量、长江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情防控、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指导沿江沿湖重点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严格履责,强化禁捕执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执法经验做法。配合市司法局做好农业执法指导性案例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w.yzcity.gov.cn/nyw/0201/202207/eb302ec30e3e472087a9d448b75738a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