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盛夏,卫生用农药销售、使用进入旺季。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用农药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消费安全,7月26日,扬州市广陵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李典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销售卫生用农药的超市、便利店等场所进行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标注防蚊驱蚊功能的花露水、“防蚊剂”“防蚊液”等产品的生产登记、标签标注、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同时,执法人员向卫生用农药经营者发放《关于规范经营卫生用农药的告知书》,对经营单位、购买者宣传卫生用农药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及科学用药安全知识。要求经营单位做到依法经营,严把进货关,做好采购台账的记录和保存,确保卫生用农药质量安全。
通过检查,使经营者进一步加强了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规范了安全销售行为,增强了依法经营的理念,为消费者用上安全、卫生、优质、高效的卫生用农药提供了法治保障。(广陵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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