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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农业农村局 积极开展河(湖)长制“七进”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7-28 作者:佚名 来源: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为增进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了解,增强公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河湖管理的责任意识,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7月以来,兴文县农业农村局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了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七进”宣传活动。

  一是进机关。将河长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会前学法范围,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宣讲、在局机关办公大楼底楼大厅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微信群推送相关推文等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结合“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学习调研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护河道,我们在行动”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清扫河岸垃圾、监督违法排污等工作。

  二是进乡村。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下乡进村入户通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满意度调查、发放带有宣传标语的手提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手册和相关宣传资料,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河(湖)保护意识,助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共同参与河(湖)道环境治理,摒弃不良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营造人人惜河、爱河、亲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社区。结合疫情防控、扶贫帮扶和“三联三同”到联系的光明新城大龙城小区和共乐镇东阳社区村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各种宣传资料等,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河(湖)长制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广大市民保护河湖、爱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企业。组织农村改革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股到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宣传河湖管理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企业带头支持“河(湖)长制”工作,自觉抵制污水违规排放。让广大企业员工对“河(湖)长制”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提高了大家主动参与河道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实现“河长治河、全民参与”的目标。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qxdt_86/xwx/202207/t20220725_1754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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