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55号)要求,我市成立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梧州市评选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推荐小组),组织开展全市评选推荐工作。
7月21日,评选推荐小组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拟推荐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等23个先进集体和莫伟坚等37个先进个人参加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评选,现将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22年7月28日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评选推荐小组办公室(邮寄地址:梧州市长洲区竹湾路30号,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请到评选推荐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查阅。
附件: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推荐对象汇总表
第一届广西乡村振兴突出贡献奖梧州市
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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