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12〕65号)、《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政文〔2014〕41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的通知》(明农〔2022〕57号),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经逐级申报和专家评审,现初步评选产生三明市三元区五福酸枣专业合作社等32个农民合作社和三明市三元区吉满园家庭农场等46个家庭农场为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267730。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25_18091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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