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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农资经营暨农业行政处罚赋权事项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权力下放事项监管,指导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规范乡镇综合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7月15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全区农资经营暨农业行政处罚赋权事项培训班。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和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农资经营人员共计70人参加会议。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农业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进行开展培训。首先,区农业农村局王政副主任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王主任要求:一是各农资经营主体要统一思想,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二是各乡镇要集中精力,加强农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农资行业常态监管和农资保供,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网络销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领导,做好赋权事项监督,做好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学习,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增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思维和法制能力,确保赋权事项“放的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刘金晶四级主办、区农业农村局指挥中心宋早芹主任分别就《农药管理条例》《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进行了解读,结合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背景阐述赋权事项的执法重点和监管目标。扬州大学杜予州教授就蔬菜重要害虫的绿色防控技术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赋权事项的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使各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农业行政处罚赋权事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同时对广陵区提升农资管理水平,加强农资经营者学法、用法、遵法意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流通领域农资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保障广陵区农业增产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广陵区农业农村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angzhou.gov.cn/nyncj/qxdt/202207/K8ZK44SIP7TYKML9F2VCFR73NXWYPE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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