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7月7日,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西安市“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98%以上。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纳入平台管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社100%入网追溯或开具合格证,实现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覆盖率达到100%。
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四大发展目标和六项重点任务。
《规划》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乡村振兴为总抓手,坚持绿色发展、质量优先,坚持标准品牌引领、监管信用倒逼、市场主体自律,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监测预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积极构建质量管控完整闭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每年农产品质量检测规模达1.5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98%以上,力争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覆盖率达60%,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覆盖率超过100%,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认证数量年增速达到6%,规模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纳入平台管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社100%入网追溯或开具合格证,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覆盖率达到100%。
《规划》明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每年制修订不少于15项特色产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大风险监测评估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农产品定量抽检每千人1.5批次目标任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实施全天候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深化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农资打假治理;加强产品追溯和质量诚信建设,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推进全程追溯管理,建立健全农安信用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县(区)农兽药残留超标案件每年立案查处达到2个以上;创新农安治理模式,力争“十四五”末涉农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率达100%。
《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加强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强调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质量工作考核、双打考核范围。对农产品质量监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建立工作落实台账,强化跟踪督导,严格问责问效。
为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规划》明确要求,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依靠本级党委政府,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强化与财政、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对接,完善沟通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打好资金、政策、力量“组合拳”。
附件: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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