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清廉示范村培育创建与典型引领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107号)精神,在各县(区)清廉乡村建设专责小组及市清廉乡村建设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严格核查、综合评比,贺州市拟推荐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莲塘村、平桂区沙田镇狮南村、八步区贺街镇西南村等3个村申报广西清廉示范村,现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至7月19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7月19日前向贺州市清廉乡村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通讯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80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542800,联系电话:0774-5123559。
附件:全区清廉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荐表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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