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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贺州市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八步区、钟山县、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22〕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58号)的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结合全市实际,我局制定了《贺州市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2022年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监测目的

  了解我市屠宰环节肉品品质和药物违法添加情况,分析、评估屠宰企业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风险隐患,进一步强化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技术支撑,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监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项目和要求

  (一)肉品水分含量监测。主要监测猪肉(2号或4号肉),共采集样品10份。

  (二)药物违法添加实验室检测。主要监测猪肝,共采集样品10份,对猪肝中9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和喷布特罗,下同)、2种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下同)、6种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17α-群勃龙、17β-群勃龙、α-玉米赤霉醇、β-玉米赤霉醇,下同)等进行实验室检测。

  (三)尿液β-受体激动剂监测。主要监测猪,共采集样品1000份,对猪尿液中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下同)进行现场快速筛查。

  (四)监测范围

  1.所有监测样品应当来源于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中备案的贺州市内屠宰企业。

  2.猪肉和猪肝样品抽样企业共1家。

  3.尿液β-受体激动剂监测应当覆盖备案的全部企业。

  (五)具体数量。各县(区)具体任务数量详见《2022年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表》(附件1)和《2022年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清单》(附件2)。

  (六)采样方法。按照《肉品、猪肝及尿液样品采集相关要求》(附件3)采集样品,并填写《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单》(附件4)。

  (七)样品编号。按照“市名拼音缩写+样品拼音缩写(ZR代表猪肉,ZG代表猪肝,ZN代表猪尿+编号(三位数字)”的规则对样品进行编号。例如,贺州市猪肉样品,编号为HZZR001。每个县(区)的全年所有肉品、猪肝以及尿液样品务必按照采集先后顺序编号,号码唯一,不得重复。

  三、检测方法

  (一)肉品水分含量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采用《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20)。

  (二)猪肝中药物违法添加实验室检测项目。9种β-受体激动剂、2种糖皮质激素、6种类固醇激素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由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统一提供。

  (三)尿液β-受体激动剂监测项目。采用相应试纸条筛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检测灵敏度分别不低于3ppb、3ppb和5ppb。现场筛选出的阳性尿液,采用《猪尿中β-受体激动剂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1025号公告-11-2008)确证,或采同一动物的肝脏进行确证。

  四、工作分工

  (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协助配合自治区屠宰技术中心采样、送样有关工作。

  (二)第三方机构负责肉品水分含量和猪肝中药物违法添加实验室检测工作。

  (三)1000份尿液β-受体激动剂样品的检测工作由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全年监测任务应当于11月10日前完成。

  (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11月15日前,将全部检测结果(附件6)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有力有序完成监测任务。各县(区)要落实一名专门联络人员负责协调、对接有关监测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名单(附件5)报送市农业执法支队二大队。

  (二)加强工作纪律。未经农业农村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屠宰风险监测结果、报告和相关信息。

  联系人:黄锦章,联系电话:0774-5271233、13397743268,电子邮箱:hzdf5986@126.com。

  

  附件:1. 2022年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表

  2. 2022年全市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采样清单

  3.肉品、猪肝及尿液样品采集相关要求

  4.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单

  5.2022年全市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联络员名单

  6.生猪等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汇总表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128398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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