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2〕111号)文件要求,农业执法队制定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生产主体名录制度落实、农药购买、管理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检查。
重点检查农产品生产主体是否存在农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不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的违法行为。此次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台次,检查10家农药经营单位,4家农产品生产种植合作社,在第二季度先后抽取各类蔬菜样品20批次,其中重点蔬菜样品芹菜抽取8批次,占监督抽查总数的4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监督抽查力度,进一步落实《辽宁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省厅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指标,促进农产品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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