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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调纠纷 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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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农机拥有量的快速增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越来越重要,为切实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农机质量投诉工作效能,昆明市农机管理部门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农机质量投诉。2022年6月29日接到农机消费者投诉,反映购买的拖拉机发动机、制动泵等部件存在质量问题,昆明市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按照农机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流程,调查了解情况,实地查看机具及维修记录,了解掌握具体情况,根据农机质量方面的法律和规定调解纠纷,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

  在接到投诉后,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处、昆明市农机推广站(云南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昆明分站)、嵩明县农机质量投诉分站三家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和投诉受理人员,立即深入实地开展质量调查。经调查了解,拖拉机购买于2021年4月30日,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了发动机漏油、刹车失灵等问题,农机经销商提供了维修服务,更换了发动机总成和制动泵总成,但故障依然没有完全排除。农机手主要依靠拖拉机为周边农户提供耕整地作业服务,赚取作业费,是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农机手多次与经销商协商无果后向昆明市农机推广站投诉。

  调解过程中,昆明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管部门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和条例,分别对农机消费者、农机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代表进行投诉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划分责任,最后集中三方进行了劝解和安抚。经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双方于2022年7月6日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农机质量投诉调解协议书,投诉得到圆满解决。这次成功调解农机质量纠纷,挽回农机消费者经济损失1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原文链接:http://nyncj.km.gov.cn/c/2022-07-08/44438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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