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2〕5号)要求,经农民合作社申报,县级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认定标准考察、审核、公示和推荐,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拟推荐清流县星阳花卉专业合作社等6家农民合作社申报国家示范社。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267730。
具体名单如下:
1.清流县星阳花卉专业合作社
2.建宁县溪口镇勤建农机专业合作社
3.尤溪县尚扬茶叶专业合作社
4.大田县顺阳养猪专业合作社
5.大田县屏山乡云雾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
6.大田县仙叶茶叶专业合作社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08_1805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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