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奖惩制度,引导支队全体干部职工弘扬“马上就干、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出台《支队考评奖惩制度暂行规定》。
《支队考评奖惩制度暂行规定》从个人自评、民主评议、领导评分等方面对每位执法人员进行考评,同时对执法办案、获得荣誉等方面进行加分,对违反相关规定或被通报批评等方面进行扣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营造“干多干少不一样,有为才有位”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把绩效加分奖励向担当实干、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倾斜,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执法铁军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nyj/2022-07-11/714567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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