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应企业“兽药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申请,兴安盟农牧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兽医局成立了“兽药经营许可”专家组,由五名专家进行现场勘验,专家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实,对企业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质量管理、经营条件等进行现场考核。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现场共检查项目68项,其中关键项目20项,一般项目48项。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