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首页 > 经典报道 > [重庆]重庆调整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重庆]重庆调整优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修订出台《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重点对补贴标准、补贴范围、保障水平、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优化。

    《管理办法》扩大了补贴险种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且纳入中央财政补贴的险种,结合重庆实际,将小麦、大豆、主粮作物制种,以及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纳入补贴范围。

    《管理办法》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调整“一刀切”补贴政策,对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等中央补贴险种,分类分档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适度提高市级财政补贴比例。

    一方面,降低区县本级承担保费比例。对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开展的种植业保险,本级承担保费比例由10%降低至5%;全面降低养殖业保险区县本级承担保费比例,其中,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和生猪调出大县本级承担保费比例由15%降低至5%,其他区县本级承担比例由15%降低至10%。

    另一方面,降低农户自缴保费比例。全面降低种植业保险农户自缴保费比例,其中,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和产粮大县农户自缴保费比例由25%降低至15%,其他区县本级承担比例由25%降低至20%;对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县开展的养殖业保险,农户自缴保费比例也降低了5个百分点;除此之外,还对脱贫户、监测户参加农业保险(农产品收益保险除外)的,农户自缴保费比例再降5个百分点。

    《管理办法》还提高了风险保障水平。提高奶牛养殖生产成本保险保障水平,将奶牛养殖生产成本保险单位保额由10000元/头提高至15000元/头。

    此外,《管理办法》还在完善保险保障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承保机构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nyyw/qgnyxxlb/202207/t20220707_46107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调研网 nmdy.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