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水检中心拟采取询价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委托其办理本处室(单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苗种和监测评估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说明
1.根据工作安排,需询价确定一名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处室(单位)2022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苗种和监测评估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的代理服务。
2.中标招标代理机构需完成的相关服务内容:
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并在指定平台发布;组织磋商事务;草拟合同;编制磋商招标情况书面报告;与招标有关的其他事宜等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招标代理业务范围。
2.承担过服务、工程、货物等招标业务工作,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材料
(一)相关资料
1.资格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佐证资料:主要包括公司简介、近三年工作业绩、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等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所述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将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
(二)报价资料
报价函。报价函应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价为含税价格。
四、询价办法
1.投标人按照附件格式提供盖章且密封好的报价函,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现场拆封各投标人报价函。符合询价文件资格要求,将下浮比例最高的单位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以《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号)标准为基数的80%,最低限价不低于30%,不高于80%和不低于30%的为有效报价,报价为招标代理全过程所有费用。
2.对于未中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解释。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相关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3.有意投标人请在2022年7月8日15:00前将《报价函》和报名所需资料等盖章密封好,寄达或送至南通市崇文路2号市农业农村局1703室。
开标时间:2022年7月8日15:00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大楼1714室
具体开标由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询价开标小组进行。询价结果将在南通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59002186;沈春燕 监督电话:59002196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处
南通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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