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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邵阳红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若干规定》起草项目委托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作者:佚名 来源: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邵阳市邵阳红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若干规定》起草项目委托比选公告

   

  《邵阳市邵阳红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若干规定》为《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确定的起草项目(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起草单位,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起草。经研究,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方式

  《若干规定》的起草分成调研论证、起草审查(议)两个阶段实施。根据调研论证阶段的结论,决定是否继续委托起草审查(议)阶段的服务内容。

  二、服务价格

  《若干规定》起草项目服务费限额25万元,其中调研论证阶段不超过10万元,起草审查(议)阶段不超过15万元。

  三、服务内容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邵市政办发[2020]14号)要求,分阶段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一)调研论证阶段

  1.收集整理《若干规定》起草所涉及的法律条款和政策性文件,以及外地同类立法的成功做法。
    2.制定切实可行的立法基层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内容、形式、行程安排等,全程参加调研,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3.集思广益,形成高质量的立法基层调研报告,提出起草建议或不起草建议。
    4.参加专家论证会和其它相关会议,解答相关问题。
    5.调研报告和论证结论报《若干规定》调研起草工作小组和立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起草。

  (二)起草审查(议)阶段

  1.起草《若干规定》草案初稿

  2.按规定要求征求有关人大代表、人民团体和政府部门、县市区的意见建议,履行咨询、评估、听证等必要程序。

  3.对《若干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按要求准备提交司法审查所需的各种资料

  5.在司法审查过程中,配合进行调研和参与修改,说明有关情况。如司法行政部门退回起草,则负责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6.通过司法审查后,配合做好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相关工作。

  7.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配合做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工作,直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三、参加比选的第三方机构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法律事务服务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比选: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邵市政办发[2020]14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第三方机构工作团队应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者从事律师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立法工作经验;项目具体工作人员应为法学学士以上学历、执业律师,或者具有立法项目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

  4.有类似规定起草的成功案例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工作条件
    6.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关要求
    1.服务期限为《若干规定》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市人大三审及省人大审议

  2.严格服从《若干规定》领导小组和调研起草工作小组的工作安排,确保立法质量。
    3.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调研论证工作,10月底前草案资料提交司法审查。
   4.工作团队人员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

  五、递交比选文件内容及截止时间

  1.单位执照,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2.工作团队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3.立法成果或参与立法经历的证明文件

  4.信用证明

  5.立法工作方案与报价文件,对两个阶段分别报价。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在2022 年7月8日 17:00 时前送至邵阳市农业农村局403办公室(城南公园正对面),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许名湘,联系电话:0739-5357360。

  六、比选结果的确定

  1.资料审核。主要审核资质证件、有关文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报价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审核合格的单位进入比选环节。

  2.召开比选会议。组成评比组,从参选单位和工作团队的资质、立法成果或立法经历、立法工作方案的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推荐排序。排第一位的为拟入选单位,排第二位的为候补单位。

  3.研究并公示。比选结果报局党组会或局务会研究确定后,在邵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  

  七、其它事项

  1.公示期满,双方协商委托协议内容,签订正式协议。

  2.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办理调研论证阶段的采购手续。

  3. 决定继续起草后,办理起草审查(议)阶段的采购手续。

  4.未尽事宜在协议中明确
                        

                       

  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nc.shaoyang.gov.cn/sync/tzgg/202207/7f5b51cfdfde4a31a0219120b0a20c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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