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4号)的文件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高效节水灌溉)每亩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不低于1600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38.19元;省级财政资金463.27元;市县两级财政应共同承担必要的资金投入,每亩投入合计应不低于198.54元,具体分担比例由设区市确定。
2022年永安、大田、尤溪、沙县和将乐等5个原非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区)承担了7.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经我局党组研究,市级财政按照每亩17元配套,现将2022年度我市高标准农田124.1万元资金分解如下:其中永安39.1万元,尤溪5.1万元,大田57.8万元,沙县17万元,将乐5.1万元(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8222649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01_18028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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