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安排,6月16-17日,省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市第三批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四家试点养殖场开展减抗效果验收。
专家组依据《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方法和标准(试行)》,采用现场查验、材料审查和召开座谈的形式,对宝应县大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扬大康源乳业有限公司、扬州宏亮种禽有限公司、邗江区柏庄生态养殖场四家试点养殖场减抗效果进行打分评价。
专家组认为试点企业兽医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具有相应的诊疗能力,具备一定的兽医诊疗场所及必要的兽医诊疗设施设备;设有兽药储存场所,基本能满足兽药的储存条件,具备有效的生物安全保障设施;建立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兽药供应商评估制度、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等养殖场基本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基本能得到有效落实,建立了兽药抗菌药出入库、兽药诊疗、用药等相关记录。
经综合评价,我市四家试点养殖场均达到了减抗评价达标企业要求,推荐为省级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达标企业。
目前为止,全市已有10家规模养殖场获得省级“减抗”试点达标企业,其中一家国家级“减抗”试点达标企业,在全省名列前茅。(防控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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