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济源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建设重点
(一)支持对象
仅限于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运营良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支持品种
蔬菜、水果、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花卉等种植类鲜活农产品(不包括粮食品种)。
(三)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以净容积为主要补贴计算依据。对农民合作社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组织网上项目申报
各镇(街道)要按照项目储备操作手册、主体申报操作手册及项目管理要求指导好建设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储备申报系统APP(具体操作请联系李建贞18239036766),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将及时给予反馈。示范等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除上传申报系统外,必须在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要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冷藏保鲜设施。认真组织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主体填写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申报表和建设需求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28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2、各镇、街道要切实保障新型农业经营生产者的主体地位和自主选择权,要加强服务保障意识,在用地、用电、建设主体资格把关方面主动作为。要注重防控风险,严格筛选经营主体规模效益情况,有建设需求和资金实力、满足补贴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先上,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上,杜绝盲目申报、工程烂尾。要特别注意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冷藏保鲜设施不得纳入申报范围,没有办理好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的不在申报范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或法人为失信人员的不在申报范围。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6月28日。如有问题请联系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科。
联 系 人:李建贞6633816
投诉咨询电话电话:农业农村局0391-6633816
财政金融局 0391-6639219
电子邮箱:jyscxxk@163.com
地 址:第二行政区2号楼2406房间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需求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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