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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分时使用南繁用地

发布时间:2022-06-29 作者:佚名 来源:南阳农业农村局

  日前,海南三亚市印发《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保护区分类管理、分时使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将用4年时间打造从种质资源保存、南繁育种制种、新品种推广示范到社会化服务的种业全产业链体系,促进农民增收、耕地增效、粮食增产提质,让老百姓“吃上南繁饭、打上南繁工、发上南繁财”,为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夯实基础。

  目前,三亚划定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10万亩,实行用途管制,重点发展作物育种产业。按照国家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管理要求,考虑耕地现状及未来发展需求,三亚市划分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水稻制种基地、产业发展保障用地三种类型进行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土地未使用的,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

  针对当地气候特点,三亚利用一年多熟种植制度优势,结合当地生产习惯和南繁品种特点,推广“粮食育种+水稻生产(绿肥)”“菜棉育种+粮食生产”“冬季瓜菜+水稻制种+水稻生产(绿肥)”“冬季瓜菜+水稻生产+水稻生产”“冬季瓜菜+粮食生产(绿肥)”等轮作模式。

  对于集中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的育种基地,三亚鼓励南繁育种单位与供地农民(或土地流转平台)签订10年以上租期合同方式,长期用于南繁科研育种使用。非育种期,土地休耕不得超过3个月。

  同时,三亚鼓励种植一季水稻或绿肥进行轮作,育种单位不能自行种植的,可在休耕期内,将土地交由政府委托服务单位进行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引导,种植一季水稻(或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或绿肥进行轮作,提升耕地地力和土地生产效率。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将整合安排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制种保险等中央、省级相关资金,向保护区育种、制种基地倾斜,推动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分类管理、分时使用。


原文链接:http://nyj.nanyang.gov.cn/zwdt/gnxx/5147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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