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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笔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5 作者:佚名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位考生: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目前已完成资料审查,根据岗位需求,2位报名人员符合笔试资格(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二、笔试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345号珠海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一楼考点。

  三、相关事项

  1.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开考前30分钟抵达考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责任自负。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入场时,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3.考生请自行准备黑色考试用笔及其他必要的考试用品。考生进入考场时,手机、书籍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请放置于指定地点统一保管。

  4.所有考生须在考前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现场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且全程佩戴。实行考生健康分类管理,考生体温正常(<37.3℃)、粤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具备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其它情形不得参加考试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我们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

  5.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及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笔试人员名单

  2.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承诺书》)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姓名

  身份证号

  1

  执法船职务船员

  巫朝依

  440825*********356

  2

  执法船职务船员

  胡小彬

  511522*********578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笔试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二)在隔离考场考试:

  1.“粤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区,下同)的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三天两检”(间隔24小时)的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考生。

  (三)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省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且通过行程卡判断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及时做好来珠防疫措施

  外市来珠时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做好以下相应防疫措施(说明:防疫措施实时动态调整,请以市新冠防疫指挥部最新防疫措施为准。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756-12345):

  1.所有外市(中山坦洲、三乡除外)来珠人员抵珠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健康珠海”完成个人信息申报。抵珠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或酒店报备。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县(市、区),上海市全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辽宁省丹东市来(返)珠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河北省廊坊市,福建省漳州市,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和朝阳区,广西防城港市,内蒙古赤峰市来(返)珠人员,落实3天居家隔离+11天自我健康监测。

  4.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来珠人员,抵珠后实施3天2检(抵珠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抵珠后前3天“两点一线”。

  5.其他外市(中山市坦洲镇、三乡镇除外)来珠人员,实施“3天2检”(抵珠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48小时后再做1次核酸检测)。

  6.除澳门以外的境外(含香港、台湾)来珠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第1、2、3、7、10、14、15、21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五)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选择公共交通赴考。

  3.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检查后进入考点。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进入考点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粤康码”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交已签好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请密切关注珠海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四、本人接受并如实填写以下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今日(6月14日)体温

  ○体温<37.3℃(正常)○体温≥37.3℃(发热)

  2.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或其他不适症状?

  ○是 ○否

  3.考前14天内,您到过哪些地区?

  ○一直在珠海 ○省内外市,_________○省外,__________

  4.您接触过新冠肺炎患者(核酸检测阳性者)吗?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吗?

  ○是○否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原文链接: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gsgg/content/post_3301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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